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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生活垃圾 重庆首次对物业企业开出罚单

2020-12-30新闻23

12月30日,九龙坡区石龙小区,重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出首份针对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的罚单。 邹乐摄

人民网重庆12月30日电(刘政宁、姚於)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今日对辖区内石龙小区管理责任方重庆宿馨物业开出罚单,针对其在收集生活垃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处以6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这也是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中,对物业企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2月14日,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对石龙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将分类投放后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小区一角落处露天贮存,生活垃圾集中贮存点无专人管理,环境脏乱差。”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刘锋介绍,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于12月16日向责任方物业公司送达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决定书》,责令其于12月21日24:00前自行整改完毕。

“但12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物业公司并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刘锋介绍,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其未严格履行责任人相关义务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作出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物业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其相关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缴纳了罚款,承诺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市民监督。

据了解,九龙坡区已全面推进街道全域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物业小区和社会单位89家,发现问题128处,下达《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决定书》37份,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在专项行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执法管理为辅。”刘锋表示,接下来,城市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分类责任,倡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动习惯养成和长效监管机制形成。

#垃圾分类#物业#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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