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泗南江水电站“5·29”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今年5月29日11时10分,位于普洱市墨江县的云南滇能泗南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泗南江水电站大坝左岸泄洪冲沙(交通通风)洞内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78.9811万元。经认定,事故系一起因异常水文气象条件致含甲烷气体爆燃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普洱市政府5月29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聘请危化、爆破、刑侦、电力、水库大坝等方面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5月29日11时,工作人员和闸门控制柜之间出现球形蓝色火焰,火焰由小到大,瞬间引燃闸门操作室内含甲烷可燃气体,导致爆燃事故发生。紧接着爆燃气体火焰传递到交通洞、工作弧门室,发生二次爆燃,最终引起工作弧门所在空间、交通通风洞、泄洪冲沙洞等所有空间内的含甲烷气体连续爆燃。
调查报告称,该起爆燃事故造成洞内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于6月1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交通通风洞通道内2人被冲出洞外,当场死亡;爆炸气浪造成洞外2人当场死亡,其余4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认定,云南滇能泗南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泗南江水电站“5·29”较大爆燃事故,是一起因异常水文气象条件致使淤泥产生大量甲烷和二氧化碳为主的混合气体,在冲沙作业过程中受峡谷风作用逆向涌进闸门操作室,遇点火源引发含甲烷气体爆燃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
调查发现,事故企业在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排查事故隐患、风险辨识评估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同时事发时段泗南江水电站水文气象异常,按现行电力行业技术规范难以发现致爆燃因素,加之各爆燃因素的隐蔽性和爆燃过程的偶然性、突发性,日常生产经营和检修过程中难以预判。
(总台央视记者 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