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病倒住院做手术,谁帮我签字?我离开之后,财产该如何处理?”这是今年年初,一位来自香港的身患绝症的花甲老人遇到的实际难题。对此,东莞市东部公证处为老人制定一套“遗嘱+意定监护+医疗决定预先指示声明书+死后生效委托书”综合性公证养老方案,帮助老人实现安心养老、体面养老、幸福养老,也为破解湾区时代下的跨境养老难题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这仅仅是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证实践中创新举措解决老百姓痛点难点问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的制度和职能优势,不断深化公证服务形式和领域,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信用,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
■东部公证处在公证实践中创新举措解决老百姓痛点难点问题。图为公证员上门为老人办理公证业务
以人民为中心 党员表率让公证有温度
12月7日上午,东莞市东部公证处的办证大厅,前来咨询和办理公证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有的市民坐在一旁的座椅上等候。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与房子过户有关的公证问题。”一位大伯来到前台,对一名工作人员说道。工作人员让大伯坐下来,给老人家递上一杯水,经耐心询问,了解了他所要咨询的事,并详细地向他讲解办理过程,同时宣传相关政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为标准。近年来,东部公证处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作为提高公证品质和形象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优化服务环境。对一楼办公场所进行全面装修,办证大厅宽敞明亮,办证区域划分合理,办证指引清晰明了,为办证群众营造一个方便、快捷、规范、有序的办事环境。
支部建在一线,让战斗力凝聚在一线,服务群众在一线。在办证区域,记者看到设立的“共产党员先锋岗”,通过摆台牌、统着装、戴党徽多种形式,展现党员在工作中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规范文明的言行,将服务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立公证处投诉处理小组,由党员公证员轮流处理投诉、复查等事宜,通过亲自参与让公证员切身体会群众真正的需求,筑牢服务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更好履职担当,让公证有温度,让服务更贴心。
此外,东部公证处设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公证申请,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把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手边”。为残障人士、孕妇、年老体弱人士以及伤病行动不便人士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解答的“三优先”服务。今年来,该处党员等多次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办理遗嘱、继承等公证业务,助力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东部公证处通过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高效、便捷需求。2012年,该处与市房管部门互通查询端口、2018年与市民政部门实现数据对接,通过公证处内部办证系统可查询到公证当事人的婚姻信息、房屋产权信息,实现信息的互查互享,减轻办证负担。为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东部公证处不断探索“互联网+”公证的深度和广度,结合大数据,率先推出公证云电子数据存管平台,让维权者“一次都不用跑”就能方便快捷维权。在疫情期间以电子存管平台为依托,开展助力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的公益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意识,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疫情期间,东部公证处上线“零跑腿·微公证”小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当事人可随时随地使用“微公证”平台发起申办,公证员利用平台的活体检测(刷脸)、电子签名等技术,远程完成身份验证及部分材料的核验工作。审核完毕后,公证书即可通过快递到家,实现“零跑腿”办公证。在年初疫情严峻时期,樟木头、东坑、清溪等地多个房地产开发商因更改建设规划需要办理公证,公证员利用“微公证”小程序,为661户业主零接触办理公证,让当事人在家云享公证服务。
打通利企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深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东部公证处于2014年4月、2019年8月分别设立塘厦办证点和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为周边地区企业、群众就近提供高品质公证服务,打通利企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该处聚焦群众矛盾集中“第一线”,创新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积极与常平法庭协商对接,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单。接受法院委托,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开展调解,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和公证在专业领域和区域化解纠纷的优势,让一般矛盾纠纷回归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该处的努力下,多起案件在诉前冰释前嫌,调解言和,参与调解的公证员,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评为“十大金牌调解员”。
东部公证处“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搭建“综合性公证养老”法律服务体系。组建家事法律服务团队,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个性化定制“遗嘱+保管+继承代办”“意定监护+遗嘱+财产托管”“再婚前财产约定+遗嘱+居住权”等综合养老方案。
东部公证处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继承、遗嘱、赠与等法律问题,以一对一宣传、现场咨询、送法上门等多种方式,在东城、塘厦、莞城北隅社区进行公益法律宣传,派发公证法律宣传单和公证法律宣传手册,实现“送法进村居,服务零距离”的目标。
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公证介入小区善治、听证代表遴选引入公证监督机制、公证参与社区安居房摇号……东部公证处积极参与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当中。
2018年6月,该处派出多位公证人员,为某大型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投票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业委会是小区善治的开端,但公证介入小区善治在该处并无先例可循,此次监督活动是该处努力破解社区治理顽症和信任缺失,促进社区和谐共治的有益尝试。
2018年9月,东部公证处派出公证人员,参与东部某镇用地性质听证会代表推选程序,保证了推选会的公平、公正,促进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减少了政策执行时的阻力。此次引入公证监督机制,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公证的公信力,是该处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服务的有益尝试。
安居房的摇号、选房活动涉及居民人数多,个别居民意见大,社会关注度高,该处在2018年11月派出公证人员参与大朗镇某社区安居房摇号选房活动。该社区489户居民参与16种户型的414套安居房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选房摇号过程严谨、公开、透明,社区居民顺利选到自己心仪的房子,公证参与助力居民实现安居梦。
此外,2019年该处派员参加塘厦公办幼儿园、民办小学学位摇号的现场监督,保障4所学校共计500名学童公平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在2020年7月,派出29名公证人员,对11个镇街101所民办学校共150个批次的电脑派位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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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莞市东部公证处被东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1年被中共东莞市委员会和东莞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评为“2010年度东莞市工伤预防工作优秀单位”;2013年被广东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2016年被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标兵单位”;2017年被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获评2018—2020年度“广东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文字:李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