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钟鑫摄
2020年12月28日,贺州市检察院召开以“司法救助解民忧,温情检察为人民”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贺州市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绍银参加发布会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贺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把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战工作深度融合,重点关注受到犯罪侵害的贫困户和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以及军人家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刑事被害对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民心产品”,大力推进上下级院联合救助、与扶贫等部门“1 N”多元化的救助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检察温情。
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坚持“应救尽救”原则。贺州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变以往就案办案的机械司法模式,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关怀、主动救助,在工作中精准大力,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救助,同时将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军人军属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启动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救助申请、优先审查救助事由、优先发放救助金。
强化内外共同发力,构建“1 N”多元化救助方式。贺州市检察机关将办案工作与救助工作相结合,一是强化内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机制,“一家人共办一件事”,保证司法救助工作衔接顺畅。二是强化外部沟通,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案源渠道,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构建了市、县(区)两级检察院一体化救助,联合民政、扶贫、妇联、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部门组成的“1 N”多元化救助模式,形成方方面面“全盘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强化公开听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人民群众参加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对是否应当予以救助以及救助的金额等问题发表意见,进一步增强司法救助的透明度。
强化主动化解矛盾,促进救助质效提升。贺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一是院领导率先垂范,带案下访,到当事人家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二是通过走访救助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及时消除抵触情绪,采取引导教育、心理疏导、温情关怀等方式,既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又解开其“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是深入落实高检院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突出以救助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为救助重点,积极主动把司法救助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着力消弭社会戾气,传递检察温情。
今后,贺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把司法救助作为践行“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来抓落实,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将检察关怀和温暖及时送给困难申请人,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邱国萍、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