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交流研讨刑事案件的侦查办理,近日,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各中队办案民警走进明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聆听交通肇事以及相关案件庭审,并与刑事法官开展业务交流。
当日,杨某某、孙某某醉酒类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当庭接受了审理、宣判,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和一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悔过,今后绝不喝酒开车。通过此次庭审交通管理部门民警直观地体会到严格规范的执法程序以及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过程中所起的决定作用。
下一步,明光市人民法院将落实庭审实质化并常态化与明光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密切的司法业务合作,不断提高刑事办案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