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纷争不断,列国之间常年为战,胜负之间,终归会有死伤,而投降者即成为俘虏。这些俘虏的命运便不再为自己所控,往往命运凄惨。秦国商鞅变法中,有“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的说法,就是以军将杀死的敌人多少来计算功劳。战场之上,史书载:“以为俘聝”,战场之上,死者会被割掉耳朵,没有死投降了的,就是俘虏。
自夏商以来,崇尚祭祀典礼。《礼记》载:“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说的是祭祀祖先和上天,就要尽善尽美。除了必备的牲畜,俘虏也常被作为祭品,甲骨文中就有“劓刵”的记载。在王室贵族人的眼中,俘虏就是比牲畜还贱的东西,可以任意处置。当然在俘虏中,那些长相好看的,稍微有点儿本事的,可能就会被作为奴隶,被贵族子弟们招募为佣人,运气好的甚至还能出将入相,比如百里奚流浪楚国时,就被秦国以五张羊皮换回秦国,建立功业。
大多数俘虏的运气,没有百里奚那么好。大多数俘虏的才华,也比不上百里奚。很多俘虏的命运,都摆脱不了一个死字。在战争中所俘虏的人,很多都被作为祭品而殉葬。这种残酷的刑法,随着文明的发展,特别是周王国礼乐体系的成型,渐渐的便将俘虏殉葬之制进行废除,这应该算是周王国留给后世的最好遗产。当然,这仅限于和平时期。
周王国攻灭殷商后,东方的部落联盟并未屈服,多年之间尚且发动叛乱,周公就曾在数年之间出动大军进行剿灭。由于分封诸侯的数量逐年增加,这些诸侯的土地需要大量的人口进行耕种,以维持诸侯国的自给自足,那些屈服的便被迁徙其地,以供其国。而没有屈服的往往也会被屠杀,《诗经》曰:“民靡有黎,具祸以烬”,这里说的其实就是当年“西伯戡黎”的事实,杀戮的结果可谓鸡犬不留。
但如果周王国凡征服一国,即屠灭其族,那么当时之中原诸侯封君,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以创建新城。《逸书》载:“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灭了652个国家,杀了1亿人,俘虏3亿人。试想如果3亿人都被杀掉,估计这个地区的土地净化也得花费多少年,更别说建立封国了。
发展到后世的春秋战国,对待俘虏的方式则更为丰富,如祭旗、屠杀、收编、掠夺等。对战争的参与者而言,他们的命运无非就是胜利凯旋、战死和被俘,如果打了败仗,被俘虽说存活了性命,却丢掉了尊严,丧失了自由,其实某种程度上可能比死还惨。
那年代不像后世的战争,可没有什么日内瓦公约,也没有什么仁慈将军。对将军而言,如何向自己的主子邀功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况且杀戮越重,则越是令敌国胆战心惊,遂会更显自己的战场本事,战国时代白起屠杀近百万人,即为如此。
对于俘虏的母国而言,则是莫大的羞辱,被俘的越多,就越代表国家的败仗越惨。所以后来的国家君主们,对俘虏是深恶痛绝的,二战时期的斯大林,就曾颁布命令,凡苏联军将,若为俘虏者,则被视为叛徒,即便斯大林的太子雅科夫·朱加什维利亦不例外,战争中其为德军所俘虏,斯大林便将其妻儿发配西伯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