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电融媒体记者 马洪恩 天中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思婕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2月19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驿城区城管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辖区内电动车无牌上路、非法加装车棚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据悉,自8月2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发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的通告》以来,全市对电动两轮自行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明确12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上午九时许,执法人员来到中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发现非法加装车棚的车辆后,由交警拦停,城市管理、交通执法人员在车辆加装部分喷涂“限期拆除”字样,执法人员有序引导市民写下保正拆除承诺书。
十时许,执法人员开出了全市第一张因电动车未悬挂车牌的罚单。“电动车悬挂车牌后,一旦丢失方便寻找,发生交通事故也能第一时间确定相关信息……”在执法人员拿出相关文件并进行宣传教育后,市民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将尽快到社区办理挂牌登记。
电动车上装把伞、搭条篷布,雨天可挡雨,冬天能挡风不少人都觉得这是个好办法,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导致电动车超高超宽而重心不稳,特别是遇风或转弯时很容易倾倒,还会阻挡行车视线,干扰驾驶人及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驿城区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46%是由非法拼装的电动车造成。“我们对已经上牌的非法拼装车棚限期十日内拆除,如群众依然不予拆除,我们将强制拆除。”
截止中午十二点,联合整治执法小组依法处罚未安装和有牌不安装号牌35起,现场教育后当场自愿撤除3起,喷涂限期拆除269辆,对被联合执法队喷涂限期撤除字样的车主,请及时悬挂号牌并立即撤除非法安装车棚,自觉遵守市政府的通告,执法部门将切实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