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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修复父女亲情 带老人女儿“回家看看”

2020-12-19新闻10

12月16日下午,距离河南省卢氏县城数公里远的一所农家小院里发生“温馨一幕”:在卢氏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状告女儿要求“常回家看看”,杨大爷和老伴终于见到了4年多未回家的女儿杨某。父(母)女团聚,其乐融融,温馨的一幕让在场的执行干警感动不已。

老父亲状告女儿要求判决“常回家看看”

现年87岁的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现年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近年来,老人年事已高,身患残疾。2017年10月,经人调解,杨某及其女婿樊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对待杨大爷,经常照顾、看望父亲,但未履行保证书内容。杨大爷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杨某抚养成人,然而女儿却未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一直未履行保证书内容,遂于2020年月将女儿杨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与原告签订的保证书,保证生活中看望并照顾原告。

法院判令女儿每俩月至少探望父亲一次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经过调查,得知被告杨某和丈夫一直在西安帮儿子照顾孩子,遂费尽周折,到西安找到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并通过电话做其思想工作,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赡养义务不仅包含经济上的供养,亦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定期看望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因被告经常在外地,结合本案客观实际情况,被告杨某应每两月至少看望原告一次。遂依法判决被告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的次月起每两月最少看望原告一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杨某负担,一审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执行干警修复父女亲情,带老人女儿“回家看看”

判决生效后,杨某心有顾虑,未能按照判决回家看望父亲。杨大爷念女心切,向卢氏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希望借助法院,能让自己的女儿“回家看看”。

为满足老人对女儿回家的热切期待,帮老人一家“修复”破裂的亲情,执行干警立即行动,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了在陕西潼关某矿山上打工的杨某。然而杨某仍然心存顾虑,不愿回家看望老父亲。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劝说,慢慢打消了杨某的顾虑。执行干警又来到村里,让杨某邻里亲属进行劝说,经过不懈努力,杨某答应回家看望父母。

12月16日下午,杨某从几百里外的陕西潼关回到了卢氏,执行干警陪着杨某一起“回家”。

当杨某踏进家门时,杨大爷和老伴因太久未能见到杨某,已经认不出杨某了。执行干警和他们坐在一起拉家常,渐渐消除了父女之间的隔阂和矛盾。

当杨某踏进家门时,杨大爷和老伴因太久未能见到杨某,已经认不出杨某了。杨某将带给两位老人的礼物送上,一声“爸、妈,我回来看您们了......”瞬间,杨某与两位老人都因心中涌起的浓浓亲情流下了眼泪。

这一幕,让在场的执行干警也感动不已。执行干警叮咛杨某回家了多停几天,以后多回家看望父母。细致交代一番后,干警们悄悄退出小院,将这片温馨地“小天地”留给了杨大爷一家......(赵富林 贾若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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