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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高标准完成市总河长8号令涉水违建整治任务

2020-12-19新闻23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赵雪峰)根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的要求,广州市荔湾区须于2020年底完成102宗江河湖库涉水疑似违法建设整治任务,以及745宗合流渠箱涉水疑似违法建设整治任务。秉持着“四必拆”、“五先拆”的原则,荔湾区做到“违建一律拆”、“应拆尽拆”,用最扎实的工作向治水“毒瘤”“顽疾”宣战。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荔湾区业已全面完成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涉水疑似违法建设整治任务。共拆除任务内涉水违建7.59万平方米,拆除率达50.79%。同时,额外拆除任务外涉水违建10万多平方米。

各级河长层层推进,统筹下好全区一盘棋

在本次任务推进过程中,荔湾区严格按照市河长办下发的任务清单,结合区内治水实际,紧紧围绕“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的治水要诀,全面梳理出须纳入拆除的初步鉴别清单。下一步,由区级河长全力推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对区河长办的报告作批示,并到现场指导涉水违建整治工作;街级河长、村居级河长、河段长积极响应,解决重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力量,不断推进拆违工作,统筹“下好”全区涉水违建整治“一盘棋”。

拧成一股绳,形成“大合唱”

荔湾区在本次拆违工作的开展中,充分发挥了街级河长制联席会议机构的优势,由街道总河长召开专题会议,区河长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区农水、城管执法、规划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拆违工作逐步实现了拧成一股绳,形成“大合唱”,以强大的工作合力完成市总河长令第8号的拆违任务。

冲口街拆除影响防洪有产权建筑物。通讯员供图

对于其中不属于违法建(构)筑物的,荔湾区各街道认真收集证据材料备查,对影响防洪有产权的建(构)筑物,耐心向当地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共拆除2宗影响水环境治理的建(构)筑物。

对于确属违法建(构)筑物的,坚持“四必拆”、“五先拆”的原则,各街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通过召开社员会议和上门正常宣讲相结合的办法,明确传达上级精神和整治要求,从而取得了广大社员的理解和支持,真正达到“拆除一处、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荔湾区得以提前完成847宗涉水违建整治任务。

茶滘街手术刀式拆除违建。通讯员供图

茶滘街双总河长带队,街河长办、执法中队、安监中队、茶滘联社等单位联合执行,对座落于茶滘涌东漖北路570号西侧商店开展的处置工作。该次整治的目标建筑是一座4层砖土混合结构建筑,属于茶滘联社集体物业,建于1993年,建筑面积约1450平方米。由街道牵头,启动整栋大楼的切割“外科手术”,坚决把河涌六米范围的历史违建做手术刀式切割。

目前拆除施工已进场,预计明年5月中旬全面完成拆除工作,拆除面积约900平方米。在该次涉水违法建设拆除过程中,街道、联社干部多次主动上门,做通相关社员、承租商户的思想工作,确保了拆除的顺利推进,并推动该街道辖内其他涉水违建的有效解决。

#违章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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