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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上设施规划建筑比例

2020-07-17知识9

农业配套建筑面积规定 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2113以建设大棚,就5261是不破坏地表的塑料大棚那种4102,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温1653室大棚的话,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可以向土地部门申请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想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等方面的项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 想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等方面的项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研究,在符合规划及其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区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和开发农业设施用地到底该用多少 您好2113!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5261断发展,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4102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日前,国土资1653源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用地管理,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近年来,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发展,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粮食规模化生产所必须的粮食晾晒场、存储场、烘干塔、农机农资仓库等配套设施未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成为目前管理中的“空白点”;部分地区,特别是平原地区基本农田保护率高,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很难避开基本农田。那么应该怎样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的标准是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刘明松说,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设施农用地搞建筑设施需要占用总承包土地面积的比例是多少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zhidao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回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答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可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 农业配套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可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中第二项第三条规定:(三)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各地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可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扩展资料: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流通重点设施建设,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础和防护林建设,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2、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用地可以盖房子吗? 非宅基地,可以放一个活动板房或者集装箱房屋在上面吗,可不可以定义成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就合法了农业设施用地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共4个回答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农业设施农业用地需要土地部门审查备案吗 需要在农业局办理农2113业设施备案。5261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4102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1653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二、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农业用地上申请自住建筑申报与审核有哪些程序和要求 应该到土地局变更土地使用权。因为农业用地不允许改作他用,建庄园毕竟还有一部分土地变作建筑用地了。所以不审批的话,就属于违章建筑,说重点就叫做威胁国家耕地资源。在农业用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该怎么办? 农业用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明白几个问题,就是农业用地的定义以及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的所属。农业用地的定义我们知道,农业用地包含的范围很广,在农村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等等,都属于农业用地的范畴。由此可见,畜禽养殖场的用地在农业用地的范围之内。承包经营权所属一般来说,你想在农业用地上搭建养殖场,那么前提就是你已经取得了这块用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根据《物权法》的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这样看来,你只要取得了该块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你在该农业用地上搭建养殖场的行为,就是受到《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所保障的合法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只有搭建养殖场,才能对所饲养的禽畜进行正常的基本养殖管理。这种在自己所承包的农业用地上搭建养殖场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牧养殖的涉农设施搭建,符合《物权法》的规定,不需要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此类手续。所以,农民在自己所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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