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销毁非法网具500多米,
方框子10多个,
查扣渔获1500多公斤。
11月7日,抚远市公安局接到举报,有人在抚远市海青乡胖头亮子河口附近使用禁用网具捕鱼。接报后,食药环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并在当晚传唤两名涉案人员接受调查,而另一名涉案人员吕某在第二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今年8月初,同江市居民吕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找到抚远市海青乡居民王某、王某某,三人商议在海青乡胖头河流域采取“插漩”(俗称迷魂阵)、“地笼”、“挂网”等禁用方式捕鱼,由吕某提供作案网具,王某、王某某提供作案船只,非法获利三人均分。
8月7日至11月3日间,三人多次驾驶作案船只使用禁用网具起鱼,每次起获的鱼品由吕某称重并收购。非法获利通过微信转账平分给王某、王某某,两人各非法获利五万多元,非法捕获的鱼品都存放在吕某家的冷库中。
捕捞上来的鱼有大有小,为图省事,他们直接把“战利品”放到鱼品分类机上,利用机器对鱼筛选、分类。
三人共计非法捕获鱼品4500多斤,其中有大量鱼苗,给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经审,吕某(男,44岁,同江市人)、王某(男,31岁,抚远市人)、王某某(男,28岁,抚远市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来源:抚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