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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 )提

2020-07-23知识9

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 正确答案:A暂无解析,请参考用户分享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 参考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参考答案:教育行政部门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及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火对其侵犯权益的行为,依《教师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是 选A呀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简介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教师申诉制度。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作出处理。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作出处理。。教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其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多长时间做出处理 《教师法》规定211330日内做出处理5261。《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4102其他教育1653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扩展资料:案例:东莞教师向教育局申诉,教育局当月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成被告1986年9月,林某入职东莞某中学,并至今一直在该中学工作。林某于2013年11月用EMS快递方式向东莞市教育局提交《教师申诉书》,称其在2006年9月10日第22个教师节到来之际,该中学突然停发了原告已经领取了20多年之久的教师节慰问金,取消了林某工资项目中的“教师育人奖”、“市生活补贴”、“岗位奖”等项目,把林某的月工资从1300余元减少为900元,把原告的代课教师身份和待遇改变为工勤人员的身份和待遇。林某认为,时任中学校长的黄某擅自取消林某的代课教师身份和待遇是滥用职权的错误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东莞市教育局依法给予纠正。东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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