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济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关于2021年立法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专题汇报。济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黄贵利,济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务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唐淑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是济南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济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立法计划的编制,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聚焦推动济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立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一是依法推进计划实施,各单位要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把立法任务明确到位,把时间节点定好把准,把各项责任落实落细,力求按照时间节点,按期推进各项立法进程。二是严把立法质量关,在立法项目审查中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市人大法制工作室、市司法局及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好、完成好2021年度各项立法工作任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联络员和市司法局相关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