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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开展中小学“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比

2020-12-18新闻13

为提升校园周边环境,引导学生们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清溪镇精管办、教育管理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管分局等多部门根据全镇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联合开展中小学“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比工作,以此推动全镇各中小学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据了解,活动将由12月16日持续至12月底,由相关部门组成检查评比小组,负责全镇18所中小学的检查、记录及评比工作,检查评比采用100分制。校门口及周边环卫秩序、校门口及周边市容秩序分别占50分。

活动期间,清溪镇精管办等部门将通过引导各中小学扎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组织主题班队会等,提高环境卫生知识及“门前三包”知晓率,提升学生家园意识、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号召学生与家长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清溪镇精管办有关人员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定期进行“回头看”,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并制定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责任。

/检查标准/

学校“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学校前后大门正前方及两侧可视范围内(20-50米),学校围墙及围墙旁人行道、绿化带等。

(一)校门口及周边环卫秩序(满分50分)

前后校门口及周边无散落垃圾、积水、污物、烟头等;学校围墙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小广告(含城市牛皮癣)、乱拉挂、墙面无破损脱落等;无乱砍伐、破坏绿化等;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无乱扔乱丢垃圾、无边走边吃食物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1次、1处或1人扣1分。

(二)校门口及周边市容秩序(满分50分)

前后校门口及周边无乱堆乱放杂物、乱摆摊点(流动商贩、培训机构等摊点)、乱发广告、乱拉乱挂、乱停车辆(放学时间段接送车辆除外)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

文字:张雨倩

摄影:清溪城管供图

#城管#责任制#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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