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笔者与安化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联系,11日县森林公安局送往救治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游隼还在该站救治之中。
12月11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村民报警称:龙塘乡桃仙村柏梅组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请求救援。
接到警情后,县森林公安局冷市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桃仙村柏梅组后,民警与报警人王胜利取得联系。经了解,该野生鸟类翅膀受伤,跌落到王胜利家的酿酒房内。此前我局在全县集中开展了野保行动宣传活动,王胜利通过民警宣传讲解对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一定了解,于是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警请求救援。
民警通过初步观察,判断该野生鸟类为隼类,属于保护动物的范畴。民警就地给小鸟伤口进行了消毒处理,适当用肉食投喂,后立即驱车将该鸟送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进行救治。经森保站工作人员鉴定,该野生鸟类系游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呼吁:希望大家关心野生动物,热爱野生动物,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如若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与警方联系,以便让它们得到及时的专业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