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中经济损失的界定标准 摘要: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2006]2号)》(以下简称《立案标准》),将“造成经济损失”作为某些渎职罪的立案标准。
多次受贿数额累计计算有哪些? 一是针对小额贿款的问题,明确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据此,受贿人多次收受小额贿款,虽每次均未达到《解释》规定的定罪标准,但累计后达到定罪标准的,。
如因工作原因没给单位造成损失而判渎职罪这样会丢工作吗? 一般会丢失工作。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2位律师回答 高云龙律师团队 主办律师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专业: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立案金额是多少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是否累加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多次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单次所造成的损失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累计多次的损失才能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渎职给国家造成500万损失应该如何判决年限 您好,这种情况是需要综合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做量刑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