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黎萌):按照《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12月18日,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据悉,该执法总队负责行使北京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检查、强制权;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考核评价各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等。
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成立于1991年,历经近三十年的建设与发展,队伍从小到大、职责从点到面,环境执法水平逐步提升。长期以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添为总队揭牌、授旗并提出三项要求:突出知责履责。依法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着眼全市生态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切实加强执法工作;突出精准高效。提高执法精准性,既要讲声势、更要出效果;突出能力过硬。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文化建设,凝心聚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表示,将始终不忘初心使命,肩负起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政治责任;迎接机遇直面挑战,完成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打造过硬铁军,展现“忠诚、担当、创新、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