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香港特区政府正就新冠肺炎疫苗的使用制定恰当安排
中新社香港12月17日电(记者 韩星童)日前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将引进新冠疫苗后,引发社会关注一旦接种出现严重副作用,当局是否考虑免除药厂责任或设立赔偿基金处理。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7日指出,界定及厘清紧急使用新冠疫苗的法律责任,会有助香港尽早获得符合安全性及有效性要求的新冠疫苗,但并不代表免除药厂对于疫苗的所有相关责任,包括品质保证等。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徐德义出席当日的疫情简报会时表示,世界不同地方政府以紧急使用的方法批准使用疫苗,这是很新的经验,每个地方如何与制造商签约,以及法例上如何处理接种衍生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过程。当局宣布引进一些疫苗提供给市民后,目前在筹备阶段,很多细节需要继续探讨和商量。
至于如果市民接种新冠疫苗出现严重副作用,会否考虑免除药厂责任或设立赔偿基金处理。他回应指,当局会参考不同地方的条文细节,以及思考在香港的使用。
其后,香港特区政府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卫生署有既定机制严肃跟进每一个接收药物(包括疫苗)的不良反应报告,也一向设有药物警戒系统。如认为接种有关疫苗的风险高于效益,卫生署会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提交相关资料给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检视及考虑是否应撤销或暂时吊销相关疫苗的注册。
就新冠疫苗可能引致的不良反应,卫生署会根据拟议紧急使用新冠疫苗法例的相关要求并参考现有机制进行监察,并会保持一贯的监控水平。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正在参考国际间就有关公共卫生紧急事故下使用新近研发的疫苗的做法,以制定恰当安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