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2月18日电(逄鑫珊)1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副厅长齐延安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山东省政府立法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2020年,山东省司法厅围绕山东省委“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共组织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21件、省政府规章13件;开展法规规章集中清理,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废止1件,修改省政府规章7件、废止17件,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项目创新,首创国内8个立法项目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表示,山东省司法厅主要负责有关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查和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清理等工作。2020年,他们在国内首创8了个重点领域立法项目。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从物资和资金储备、技术保障、队伍建设、运输通讯支持等方面,全方位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进行系统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首部以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和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为宗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统筹规定红色文化物质保护和精神传承,是全国对红色文化保护传承进行全面规范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对健康医疗数据的收集、汇总、分类管理和安全使用等进行系统规范的省政府规章。
《山东省规章清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对规章的全面清理、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作出明确规定的省政府规章。
《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不仅是国内第一部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监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而且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为抗击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
《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分别是国内第一部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从分析调查、风险评估到监测预警、防御管控等作出全面规范的省政府规章。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详细介绍近年来山东省政府立法情况
制度创新,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悉,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有四点创新:
一是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例》规定,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
为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明确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并确定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为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将推行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升为法规,建立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施全程通关流程电子化。
为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启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事项处理、破产企业重组等问题。
二是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完善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体系,统一政务事项服务标准,线上线下一个办理平台,实现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确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明确适用范围、基本程序。建立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互认共享和推广应用。
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共享,优化登记办事流程,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明确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制度,通过健全系统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多规合一、并联并审。
三是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禁执法“一刀切”,审慎严格把握要求市场主体限产、停产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建立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四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长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公共卫生、金融安全、社会就业等领域风险预警。统筹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采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等措施,支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工作协调、资金投入保障等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政企沟通和“接诉即办”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明确及时受理、直接查办或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等措施。
王玉君表示,《条例》的出台,将为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制度供给,对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