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人朱某,年轻的时候比较轻佻,喜欢开玩笑。他的妻子死得早,所以就找媒婆再为其另寻佳偶。去媒婆家时,恰巧看到了媒婆邻居的妻子,甚为好看。于是到了媒婆家,朱某就跟媒婆说:你邻居家的小娘子长得不错,我要是续弦娶她就行。
媒婆开玩笑说:那你先把她丈夫杀了,我就帮你说合。朱某也笑着说:好!其实双方都是开玩笑的,怎知过了一个多月,媒婆邻居家男子外出要债的时候,真的被人杀死在了野外。于是县令将村里的负责人喊来,询问了一遍也没有问出头绪。后来媒婆将那日的玩笑话说了出来,因此朱某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县令命人将朱某抓捕,朱某没做过亏心事当然不承认。于是县令又怀疑媒婆邻家的妇人和朱某有私情,于是又将妇人抓来,一番严刑拷打甚是凄惨。妇人不堪严刑,只得屈从了县令的猜测。朱某不忍心看美丽的妇人被那样折磨,于是心一软就将所有的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朱某说,他为了娶到妇人,故而杀了她的丈夫。县令问他有何证据,朱某说有血衣为证。于是县令就派人到他家里寻找血衣,怎奈翻来覆去就是找不到。寻而不得,又是一番严刑拷打。朱某说,他母亲将血衣藏了起来,他愿意亲自去拿。于是差役押着朱某回了家。到了家朱某跟母亲说,给我血衣是死,不给也是死,不如让我早点死去。言外之意,免得再受皮肉之苦。
看着痛苦的儿子,朱某的母亲哭着进了屋,过了一会儿真拿出了一件沾有鲜血的衣服交给了差役。后来县令看到血衣,以此为证再加上口供,便判处了朱某死刑。案卷上报给上级官府审核,但是却被发回重审。不过再审,朱某的口供还和第一次一样。就这样,案件最终敲定,后来朱某被处决。
朱某死后一年多,有一天县令在审核囚犯的案卷,一个人醉醺醺地突然闯了进来。那个人指着县令大骂,说他昏聩无能不配做父母官。好几个差役闻声而至,都被那个人轻而易举放倒在地。县令害怕了想逃走,这时那个人大喊,声称自己是关公麾下的周将军。县令害怕极了,只听到那个人接着说,杀人的是宫标,不关朱某的事。
说完那个人就倒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清醒过来,县令问他姓名,他说他叫宫标。原来这个宫标平素就是个恶人,因为赌博输了钱,又听说媒婆家邻居外出要债去了。所以专门候在野外等着将其杀害,怎知媒婆那个邻居当时身上并没有多少钱。
后来朱某被当成嫌犯杀了,宫标还暗自庆幸。至于那日怎么糊里糊涂进了县衙大堂,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县令问宫标,朱某拿出的那件血衣怎么回事。宫标回答不知道。县令将宫标的母亲喊来,一问才知道,那件血衣是现做的。朱某的母亲划破了自己的胳膊,制作了那件血衣。后来县令看了朱某母亲的胳膊,伤疤还在,县令非常惊讶。
后来县令因为断了冤案,被抓进监狱,死在了监狱里。县令虽然受到了惩罚,元凶最终也找到,但是朱某永远也活不过来了,成了地下冤魂。然而朱某惨遭横祸也并非偶然,他平素就轻佻爱开玩笑,最终祸从口出丢了性命。虽然冤枉至极,但自身也是有一定责任的。生活烦闷偶尔一乐无可厚非,但并不是什么玩笑都能开的,口无遮拦必然招致祸患。
而县令听信流言蜚语,屈打成招酿成冤案,最后死在狱中也是罪有应得。其实我觉得,这个案件中最冤枉的还是媒婆邻家夫妇。一个被杀,一个被冤枉受尽酷刑。他们所遭遇的才是真正的飞来横祸,躺着也中枪。人生一世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吧。
这个案件最早见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民国徐珂创作的《清稗类钞》以及一些笔记小说中也有记录。古代断案多倾向于严刑拷打,这种破案方式直到近代依然盛行。严刑之下嘴巴确实很软,但是却造成了诸多冤案。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为真,要想在细微之处寻找真假,真得下一番苦功夫。尤其是担大任者,如果不能谨小慎微,真不如回家卖红薯。
虽然这个案件中,宫标最后被一种力量驱使着自首,看似唯心主义。但在我觉得,这正是正义的力量,而这力量应该来自正义的人们。虽然《聊斋志异》是一本小说集,而《清稗类钞》顶多也就是一本野史。但我觉得,此案未必为假。不过起初应该就是个十足的冤案,后来在传播途中,逐渐加入了一些正义的影子。最后经文人之手,正义终得伸张。
这虽然只是个无迹可寻的故事,不过却是那个远去时代的真实写照,对当下更有警醒意义。已往不谏,来者可追。愿阳光普照的大地,从此不再有阴暗的角落;愿万物生长的人间,从此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