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看到检查后缓慢减速并靠在了路边,这个车有问题!”12月15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陕蒙分队红碱淖收费站开展“逢五”行动中,遇到了这样一辆小轿车,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且车内弥漫着浓郁的酒味。
12日15日下午,陕蒙中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上红碱淖收费站高速的小型轿车,看到警车后放缓车速停靠在了路边,车主的可疑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拉开车门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再看驾驶员更是满脸通红。民警随即将驾驶员请下车,要求他配合酒精测试,测试结果竟然高达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一看自己被测出了酒驾,驾驶员慌忙向民警解释说自己是家人聚餐喝酒喝到晚上十二点多,现在很清醒肯定没事。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惠某某头天晚上与家人聚会,难耐盛情被劝酒,不知不觉喝了半斤白酒,一直喝到凌晨回家。第二天中午又喝了一瓶啤酒,开车去上班,没想到被查,民警对惠某某作出罚款1000,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陕蒙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酒驾不看时间看含量。所以,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