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哪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113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5261训规定》明确:煤4102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1653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扩展资料: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三)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第十六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含所属在京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以外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
煤矿班组管理工作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有资料提供参考的,谢谢了! 煤矿班组管理工作制度目录一、班组设置编制制度·二、班组长任免及待遇管理制度·三、班组培训管理制度·四、班组长人选管理制度·五、班组工作例会制度·六、班组劳动管理制度·七、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八、班组现场管理制度·九、班组学习例会制度·十、班组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十一、班组隐患排查制度·十二、岗标检查考核制度·十三、岗标目标管理制度·十四、岗标学习培训制度·十五、岗标包保制度·十六、岗标统计分析制度·十七、班组动态联保互保工作制度·十八、班组劳动竞赛管理制度·十九、班组长安全述职制度·二十、新工人管理制度·二十一、班组检查考核制度·二十二、三个“百分之百”学习管理制度·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后勤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通瓦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矿长、党委书记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6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30、中班14:30、夜班22:30,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