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中)到基层院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庭审现场。办案检察官入村了解案情。 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 检察长带头办案。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法治不彰、国无宁日。这是一场公平正义与黑恶势力的较量,是一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攻坚战”“破袭战”为抓手,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坚如磐石之决心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出了扫黑除恶的气势与声势,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截至目前,全市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31人,其中涉黑38人、涉恶493人;提起公诉102件656人,其中涉黑123人、涉恶533人。市检察院《把握职能定位 创新七项机制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彰显济南检察力量》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作交流发言,1起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报道,1起案件被省扫黑办通报表扬,5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以政治为统领——
坚如磐石之决心推动重大责任落地落实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党组要切实发挥把关定向作用,紧紧围绕攻坚目标,倒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勇于担当,靠前指挥,对在诉和在侦涉黑涉恶案件落实包案制度,亲自阅卷、亲自提审、亲自出庭、亲自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真正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要求提高站位强担当,由检察长挂帅带领检察扫黑除恶作战兵团,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全院一体的优势。
全市检察机关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统领,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推进扫黑除恶责任落实。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设立工作专班,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做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时调度、精细部署、强力推动。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30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层面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13次,深入基层督导调研8批次,制发各类制度文件23个。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带头办案59件,办案数量占总数的49%,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为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决策部署执行力,全市检察机关把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持续开展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把专项斗争作为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到基层院调研的重点,纳入督察巡察、督导检查、绩效评价重要内容,不断细化专项斗争评价标准,从组织保障和办案效率、质量、效果等方面全链条评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以开展“业务提升年”为契机,采取专家会诊、庭审观摩、组织培训、案件研讨、案件评查等形式,全面提高干警打击黑恶犯罪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案件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庭审指控精确。
强化“督导问题不整改就是不忠诚”观念,把问题整改到位作为底线,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政治站位、素质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对标各级督导反馈的系列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立知立改,拉条挂账,办结销号”的原则,采取挂图作战、列单销号、建账督办等方式,逐项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把督导整改作为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坚决杜绝假整改、伪整改、虚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努力形成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督导整改成果。
以质效为生命——
“求极致”标准确保黑恶案件办好办精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扫黑除恶是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司法水平的法律战。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以“求极致”的标准不断提升黑恶犯罪办案质效。
坚持“严”字为要,全力加快办案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围绕“山东战役”部署要求,坚持出重拳、下狠招,两级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优势兵力,坚持专案专班、优先办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依法快捕、快诉,传好执法办案“接力棒”,形成快速反应打击链条。在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考核中,济南检察机关办案效率和涉案财产监督得分均获得满分。
坚持“精”字为本,全力开展会战攻坚。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百日会战”“积案清零”“双清”“六清”“百日攻坚”等集中行动,细化实化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快速攻坚,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清零和清结任务,2020年10月20日前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依法办理李鲲鹏涉黑案、贾金坡涉恶案、于恩齐“全省首例校园套路贷”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刘少荣等19人恶势力“套路搬”案,为全省第一例“套路搬”案,中央电视台给予专题报道;省扫黑办对庞允盟涉黑案办理工作通报表扬。
坚持“实”字为效,全力助推“破网打伞”。牢固树立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应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理念,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搜集、排查、移交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加强分析研判、跟踪反馈和归档管理,形成内外联动的移交机制。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深入摸排梳理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控告申诉案件、刑罚执行监督案件,逐一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排查和串并分析,核查案件2万余件,不放过任何一个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强化跟踪,确保线索查深析透,无“漏网之鱼”。
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移送涉黑恶问题线索414件,移交后被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实52件。依法办理槐荫公安分局匡山派出所副所长张安利用职务之便为金宪正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受贿案,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切实做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和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同频共振。
以制度为保障——
规范提升推动斗争成果深化实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运动式治理,只有遵循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展现法律的权威性,最大程度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能和社会效益。全市检察机关以制度保障为先,深刻把握涉黑涉恶犯罪规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突出案件质量,完善统一把关机制。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涉黑恶犯罪案件办案质效的工作意见》,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审查指导,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意义的刘惠明涉黑案、李守兴涉恶案等16起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上下联动,构建起了“两级同审、体检把关”的案件质量综合管控体系,确保实现“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拔高凑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无一被人民法院改变定性。
突出审前主导,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制定《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对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实施办法》,规范提前介入时机、范围、程序和方法,坚决做到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解决在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认识和分歧,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提升侦查质量,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良好基础。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胡德华涉黑案,通过全力引导侦查,围绕查证其组织特征全面取证,提出侦查建议40多条,深挖出钟利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案财产冻结数扩大410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突出效能延伸,完善“打财断血”协作机制。坚决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提高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坚持审查涉案人员与审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将显性“浮财”和隐性“暗财”一网打尽,不断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依法对60余起案件提出查封、扣押、冻结的意见建议和财产刑量刑建议,追回资金6000余万元,坚决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
以治理为根本——
打防并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必须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推动涉黑涉恶行业整治检察建议全覆盖,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就案件线索移转、证据规格认定、案件会商等凝聚共识,有效形成打击合力,促进涉黑涉恶治安乱点整治,织密全体系“防护网”。
同时,不断发挥精准监督、精准引导作用,延伸检察职能,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要求,对新受理的审查逮捕、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剖析、深挖根源,针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监管制度中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02份。为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市检察院正逐步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金融借贷等十大行业,认真总结办案中黑恶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在市级层面制发十大检察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主管单位推动深层次问题解决,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在办理侯晓涉黑案中,针对该案所涉虚假诉讼犯罪7起问题、串通投标犯罪18起问题,围绕市场监管和律师管理等漏洞,向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份,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黑恶尽除,民心所向。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打防并举”要求,构建全方位“宣传网”。深入基层单位、企业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利用报纸、电视以及融媒体平台等,发布微信、微博和头条信息600多条;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发布稿件157篇;拍摄检察系列微电影《使命》,编演扫黑除恶专题剧莱芜梆子小戏《特殊礼物》,持续扩大斗争声势。槐荫区检察院、天桥区检察院、平阴县检察院分别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有2万多名党员干部到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激浊扬清,乾坤朗朗。扫黑除恶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是最好的评判者。济南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和市委的部署,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收官战、决胜战,努力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晓菲 张军锋 侯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