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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毁灭物证 购买同款车企图蒙混过关 一句话暴露了

2020-12-16新闻14

撞倒行人后肇事逃逸视频记录下事发过程

山东聊城一名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过往的车辆撞倒,肇事司机并未停车救人,而是毫不犹豫地逃离了现场。而事发过程,也被完整记录了下来。

这段视频还原了事发的全过程。万幸的是,伤者的工友发现他出事了,并把他送往医院抢救,然后报了警。医护人员拼尽全力,总算是将伤者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那么,撞了人之后见死不救反而逃跑的肇事司机是谁呢?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后立即展开调查。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庞荣伟: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的碎片,通过对碎片的提取和拼合,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银灰色的电动轿车,行驶的方向是由北向南行驶,现场没有任何的刹车痕迹,可以表明肇事车辆撞人之后未作停留,在事故发生时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

由于肇事司机的逃逸,伤者一度生命垂危,若不是工友及时送医,他很有可能因此丧命。所以,找到肇事者并将他绳之以法,是警方刻不容缓的任务。于是,警方调取了案发现场周围的公共场所视频,希望能获得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逃逸方向是由北向南行驶,根据这个行驶的方向,发现了有一辆嫌疑车,有一个出厂的号牌,确定了这个号牌,然后联系了这个生产企业,随后又找到了这个销售的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吧,最后也没落实到这个车卖到何处,这个线索就断了。

查车牌的线索中断了,警方迅速调整了侦查思路,从肇事司机逃跑的路线来推测他的真实身份。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在排查中发现9月17日,早上6点左右进入了东兴路西侧一个北华苑工地,我们在工地人员配合下,进入这个工地。

这个工地的规模较大,在这里务工的有上千人,警方逐一排查了每一个可疑的目标,最后确定工人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表现镇定自若否认曾经肇事逃逸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我们就去了他务工的工地,在门口见到了这个刘某,刘某神态自若,他指着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就说,这就是他平时上下班驾驶的车辆,你们可以自己看一下啊,出事没出事,撞没撞,你们自己看一下。

此地无银主动让警察检查车

警方并没有说明来意,但刘某却为何主动提起了车辆的事呢?警方觉得这个刘某不太对劲,于是便对他所指向的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我们当时对这个车仔细看了看,观察了一番,这个车型号、颜色和逃逸车辆一致,但是,他这个悬挂的出厂号牌不一致。在这个问题上,刘某一直坚称他自始至终就开着这辆车。从来没开过其他车,对于9月18日肇事的事实更是矢口否认,自称当天是正常上下班,根本就没出过事。

刘某的种种异常举动都告诉民警,他肯定是隐瞒了什么事实。然而,他既然敢于让警方查车,那就说明他已经做好了手脚,从车入手怕是很难查出破绽。于是,警方口头传唤他到交警队进行更为深入地询问。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给他出示了我们排查调取的证据以后,刘某某才彻底交代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在审讯中,警方拿出了之前查到的视频资料,刘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了。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刘某9月18日当天是从北华苑小区工地下班回家,到了姜店中心街和行人相撞,因为家庭比较困难,害怕,加之这个电动轿车又没有牌照、没有保险,害怕赔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害怕处罚就驾车逃逸了。

那么,他指给警方的那辆毫发无损的车是怎么来的?真正的肇事车辆又去了哪里呢?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庞荣伟:他回到家以后应该心里比较忐忑,为了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毁灭物证,第二天,他买了一辆和肇事车同样颜色、同样型号的电动轿车。回家以后用切割工具将原来的肇事车辆,切割分离,在自家院内挖了一个近两米深的大坑,将原肇事车辆进行了掩埋,企图毁灭物证,蒙混过关。

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刘国强:刘某供述掩埋肇事车辆,是销毁证据,逃避追查,购买同型号同颜色车辆的目的是为了在被调查时蒙混过关。尽管刘某心思缜密,但是在法治时代,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难逃法网。

#肇事逃逸#肇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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