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汴梁头条|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揭牌成立
为提升全市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12月15日上午,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业务培训会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顺利召开。开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凡聚主持会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大学、河南省律师协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洛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封市民政局、开封市财政局等14家局委,开封市各基层法院受邀参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开封市民政局副局长郭长周宣读了《关于同意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开封中院切实担起业务主管单位的责任,全面加强对管理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管理人协会发挥好平台作用,多多组织学习、交流、培训,帮助会员提高本领;建立管理人报酬保障基金,提高会员执业保障,成为全市管理人共同的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管理人工作指引,规范管理人工作;建立管理人行业自律准则,加强对会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实现管理人队伍的自我提升、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共同擦亮开封破产管理人这面招牌;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破产审判工作,积极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为河南省和开封市的破产事业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和氛围。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红举在致辞中表示,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贯彻党中央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开封市破产业务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开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开封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东表示,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必将有力推进全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开展,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要求管理人协会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支持协会开展工作。
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与开封中院代院长刘宏东共同为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宣告开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并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为协会顾问。
揭牌后,徐阳光教授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徐教授结合全球破产法现状和发展动向,从营商环境考评入手,就我国破产法实施的最新政策背景进行分析,详细解读了破产实务中热点和难点,介绍了跨境破产、个人破产等前沿理论。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坚定了深入推进破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作者: 徐家亮 马琳
图片:王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