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早,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鄂温克旗第二小学“护学岗”执勤期间,在车来车往的送孩子大军中,发现一处人员尤为密集。执勤民警走上前查看,原来是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剐蹭了学校附近的特警巡逻车,巡逻特警查验后,发现有一处不严重的剐蹭。执勤民警见这位女司机目光躲闪神色慌张,随即让其出示驾驶证。
刚开始女司机谎称在车上,一会儿又说放在了外出老公的包里。执勤民警立即根据其身份查询,发现她根本没有驾驶证。事情真相大白,女司机不得不道出详情:驾驶人桂某无驾驶证,其丈夫外出期间,孩子上课需要接送,她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出来送孩子,不成想不仅剐蹭了特警巡逻车,还被查出自己没有驾驶证。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将驾驶人桂某带回交管大队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桂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