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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见证法院执行现场直播

2020-12-16新闻7

原标题:曲阳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见证法院执行现场直播

2020年12月16日清晨7点,手机上显示气温-10℃。天未亮,北风劲,霜雪霁,寒意浓。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曲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据了解,这次活动,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亲自调度,保定电视台现场直播。

执行伊始,曲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现军作了简短有力的动员讲话,传达了行动要求。任务下达后,4个执行小组,12辆警车,奔赴各自的执行“战场”。

笔者,作为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是一名县政协委员。根据安排,跟随执行一庭干警到羊平镇北古张村,见证这次执行活动。

路上,据执行一庭庭长彭士荣介绍,执行对象苏某因在外地承包雕刻工程,雇佣张某等10多名农民工干活,共欠其工资10余万元,虽经多次催要,总以无钱推诿,于是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现已生效。

三辆警灯闪烁的警车,停在苏某家处。但见,大门紧闭,院内有一烈犬狂吠,彭庭长判断家里应该有人。在经数次喊话后,一男子披衣出来。经核对,该男子非苏某本人,而是其弟弟。据其介绍,苏某本人在外出差,已数月不在家。

随后,彭庭长向其晓之以理,让其告知胞兄早日到法院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在苏家门口和周边张贴了执行公告,督促其早日履行义务。

紧接着,笔者又跟随执行干警到位于县城天地嘉园一被执行人处进行执行,被执行人也没有在家。

虽然这次执行,笔者所在的小组,都没有见到被执行人,貌似“无功而返”,但通过这次执行,保持了执行威慑力,树立了司法裁判权威和公信力,打通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在执行现场,笔者接受了记者采访,借机忠告所有被执行人,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要积极履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盖有鲜红印章的判决书不会是法律白条。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到时莫要后悔迟。

(陈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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