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蓟州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严厉打击涉烟领域违法犯罪,7月20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金宝带队前往蓟州区烟草专卖局进行座谈。双方就我区建立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座谈会上,蓟州区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岩介绍基本情况。
相关人员就《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蓟州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涉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衔接办法”)制定具体背景、个别条款设定、协作内容等作了解释。区院对《衔接办法》相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双方就建立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味着两单位在打击犯罪层面有了更深度的合作,具有标志性意义。
周金宝同志提出,希望在以后的实践中,两单位以建立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强化工作衔接,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实现保护国家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