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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众汇报|宝坻警方帮群众找回“消失”的货款

2020-12-15新闻6

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有宝坻公安的身影。公安宝坻分局始终将群众安全和需求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理念,坚持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入手,用实际行动做群众困难的帮助人、问题的解决人、生活的贴心人。

一件小事,

可以温暖心灵。

12月2日晚上,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八门城派出所值班室的宁静,史师傅夫妇气喘吁吁的跑进派出所。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原来,史师傅是一个买卖生猪的个体商贩,由于日常资金流动较大,携带大量现金不方便的史师傅便开始使用微信与卖家交易。当天下午,他在本村养殖户老赵那里购买生猪花了59000多元钱,并商定晚些时候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购猪款。到家后,史师傅便通过微信搜索老赵手机号的方式添加了对方微信号,并通过4笔转账将59000多元的购猪款转给了对方,对方照单全收。然而,老赵却在傍晚时候突然登门,询问何时支付买猪的钱。老赵的询问,让史师傅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直到两人互看了微信转账记录,史师傅才意识到将钱转错了人,并且无论怎么发信息联系对方,将钱照单全收的“老赵”也没有反应。

经调查,老赵的手机号是不久前刚刚开通的,尚未注册过微信。民警判断,这个手机号很可能被上一任持卡人注册了微信,收钱的很可能是上一任持卡人。为尽快帮助史师傅追回购猪款,民警一方面,从微信中查找线索,另一方面,围绕手机号码上任持卡人的相关信息寻求突破口,发现该手机号码曾被一名为贾某某的广西男子注册过支付宝。经进一步工作,民警确认接收史师傅转账微信的注册人正是贾某某。

随即,民警与广西警方取得联系,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贾某某将钱款如数退还到史师傅账户中。

12月5日,宋女士满面笑容地将一面印有“不忘初心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宝平派出所,对民警一心为民、尽职尽责,为其挽回损失表示感谢。

日前,宝平派出所接到辖区服装店主陈女士报警称,有顾客在店内用微信支付购买了一件羽绒服,店里一直未收到钱款。据宋女士介绍,前一天下午,有一位顾客到店里买了一件价值1700多元的羽绒服,并用微信付了款。由于当时店内顾客较多,自己听到微信提示音后就以为是那1700元钱到账了,于是那名顾客也拿着衣物离开了,就在刚刚对账时才发现那笔钱并未到账。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了店铺周边的监控视频,发现那名顾客离开服装店后,又到了旁边几家店铺购物,最后驾驶一辆轿车离开。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查询了车主相关信息,发现车辆登记人李女士正是买羽绒服的那名顾客,随即与其电话联系。

接到民警电话,得知是店主报警说未支付羽绒服钱款时,李女士也是惊诧不已。不过,李女士查看微信钱包余额时,发现自己确实没有那1700元的支出。“我是扫二维码听到对方微信提示音才离开的,不过当时店里的网络信号不好,等了好一会儿才支付成功。”李女士焦急地说道。原来,当时店里网络信号较弱,加上购物的人多,在忙乱中,才使两人听到其他顾客微信付款成功的提示音误认为是已支付成功。在民警向李女士做了解释工作后,李女士又专程赶到服装店支付了钱款。

编辑:杨 涛

审核:侯志超

素材来源:宝平、八门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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