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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云南牢牢守住8768万亩耕地保护红线

2020-12-15新闻4

12月15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 回眸‘十三五’ 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题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严格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了8768万亩耕地保护红线;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全省共使用设施农业用地11316宗、面积2087万亩,有效促进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云南省自然资源副总督查(专职)金宝轩介绍,“十三五”期间,全省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有效支撑了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016年,全省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对原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348万亩,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73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奠定了基础。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十三五”期间,全省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途径,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全省共补充耕地55.48万亩,其中水田15.96万亩,全面落实了“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实现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同时,牢牢守住云南省8768万亩耕地保护红线。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6-2018年间,全省原国土资源部门以实施“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乌蒙山贫困地区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为抓手,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21万亩,所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实现了上图入库。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已将本系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成果资料移交农业农村部门。

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今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比例和面积由原来的5%、10亩提高到了10%、15亩;畜禽水产养殖类辅助设施用地比例和面积由原来的7%、15亩提高到10%、20亩,其中利用非耕地建设辅助设施,以及规模化生猪养殖的,可扩大到25亩以内。同时还规定,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名义进行非农业建设,严防农地“非农化”、粮地“非粮化”。截至10月底,全省共使用设施农业用地11316宗、面积2087万亩,其中生猪养殖用地4082宗,5.28万亩,有效促进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用好增减挂钩政策

通过实施增减挂钩,保障了103.55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安置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8.33万亩;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流转,共筹集资金361.25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和农业产业发展;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和村庄历史文化风貌的前提下,安排专项资金30.15亿元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拟新增耕地18.82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0.78万亩。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杨质高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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