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河(湖)长制
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湖)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西北地区景观)
明确河湖管理保护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西南地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西北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
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相关政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小水电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科学规划设计、规范建设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治理修复生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监管等措施,建设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经济合理的绿色小水电站,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全行业形成绿色发展格局,小水电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调度运行安全高效,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绿色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良好,绿色小水电理念深入人心。
(作者系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二级巡视员;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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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耀东 汪佳
主播:李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