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旅游学中的“惯常环境”? 就是一个人正常生活时经常处在的环境。概念我就不说了,你既然是学旅游的,肯定能查到概念。我这样给你举例子吧,现在对于你来说,学校就是你的惯常环境,还有你家所在地也是你的惯常环境。如果一个人,在佛山居住,在澳门上班(能这样么?不知道,假设而已)。他每天早上开车,经过中山到珠海,然后直奔拱北过关,晚上从拱北出关回来,又开车经过中山回佛山吃饭睡觉。那他的惯常环境就是佛山和澳门,更具体点就是佛山的家庭所在地,以及那里附近,再加上他常去的商店,饭馆以及其附近地区,还有澳门的公司所在地,以及其常去的邮局等地区。珠海和中山,因为只是经过,所以虽然天天去,也不是惯常环境。佛山所在的时间虽然短,但是是他的惯常环境。再形象点,你想象一下,你觉得自己去哪里玩,会有新鲜感,会有旅游的感觉,那些地方就不是你的惯常环境。就说到这吧,希望我的回答能稍微帮上一点忙!
旅游者的名词解释 旅游者:旅游者是指任何一个到他惯常环境以外的地方去旅行,停留时间均在24小时以上,一年以内,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活动从访问地获得报酬的人。旅游者是构成旅游的主体。
离开惯常环境多长时间是旅游 给旅游的定义是:旅游是指人们为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惯常环境,到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活动。根据这一定义,旅游与旅行的根本区别在于,旅游必须。
旅游学的基本理论中那个旅游基本定义里的离开惯常居住的的距离是多远的。 《中国旅游统计年鉴》规2113定,“国内一日游5261游客:指国内4102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1653时间超过6个小时,不足24个小时,并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过夜的国内游客”。英国是指在外逗留一夜以上的游客,按外出目的分为度假探亲、商务会议及其他目的三类,按外出时间分为1~3夜短期和4夜以上长期两种。1979年,澳大利亚规定“旅游者是离开自己的惯常居住地至少40公里以外,在该地至少停留24个小时,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人,并明确规定,“当地居民对该地旅游景点的访问不应该包括在内”。美国则包括一日游游客,1988年的标准是:“旅游者是除了上下班通勤之外,出于商务、休闲、个人事务或任何其他目的,外出旅行至少160公里(单程),无论其在外过夜还是当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