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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摩托车,厚街3男子被刑拘

2020-12-14新闻16

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

12月13日晚,厚街交警开展涉酒驾驶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厚街镇南环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S256省道碧桂园路段等地方设卡检查。其间,3名开摩托车男子因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据了解,3名男子分别为孙某、刘某及吴某。其中,孙某、刘某在南环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被执法人员查获,刘某则是在S256省道碧桂园路段被查获。

据孙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吃饭,喝了几杯白酒。饭后,孙某驾驶摩托车去大润发商场附近看朋友打牌,在回家的路上被执勤交警截获。

据执法人员介绍,3人不仅无证驾驶摩托车,还酒后驾车。现场对3名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均为醉酒驾驶。

经抽血作进一步检测,孙某、刘某及吴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6.15mg/100ml、123.71mg/100ml及155.53/100ml,3人均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目前,孙某等3人已被厚街交警刑事拘留。

【知多D】

1.驾驶无牌摩托车和无证驾驶将受到以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除12分,处200元罚款,并扣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酒驾会受到以下处罚: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文字:韦琼 通讯员:朱穆

摄影:厚街供图

编辑:贾庆森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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