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主唐某久拖饲料款不付,
饲料店老板温某多次催促,
但均无果。
无奈之下,温某决定诉至法院,
和唐某法庭上见。
新丰法院马头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丘建阳法官一行于12月8日前往当事人所在的潭石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这起因拖欠饲料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唐某以养猪为业,为经营需要,时常帮衬温某家开的饲料店。后来,因养猪场经营困难,唐某开始拖欠饲料款,至今所欠款项已超30万元。温某经多次催促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唐某支付饲料款及滞纳金。
开庭当天,丘法官经审理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后,组织其二人进行调解。
“我确实还欠温某30多万饲料款,但是我现在真的手头很紧,要一次性还清货款的话,我实在还不上。”唐某辩称。
“我可以留一定的还款宽限期给唐某,但我要求他支付一定的利息给我,用于负担我因为经营所需向银行贷款造成的利息损失。”温某想了想说道。
经丘法官多番调解,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唐某分5期向温某支付拖欠的饲料款,如超期未付则以剩余欠款为基数支付利息,二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作者:黄健婷 罗乾君 王江明
图片:罗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