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为此要被扣18分,并处600元罚款。事后,婴儿家属拒绝作证,称闯红灯跟他没关系。
从小受“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教育的我们,看到这种事特别愤怒。出来做个证而已,又没让你掏罚款。其中,是不是有什么沟通上的问题,或者理解上的偏差,具体情况我们并不清楚,但很多人已经愤怒得不行。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确实处在正态分布的底部,他们做出的某些行为脱离公众的普遍认知,奇葩而令人费解。从概率上说,这种人一定存在。此事值得关注的,因此不是奇葩的婴儿家属,而是另外两个层面:一是当地交警部门会怎么处理,二是假如好人挨罚,我们应该怎么看。
在交警这一层,什么情况可以消分,证明到什么程度免于处罚,其实并没有定规。之前也有过类似新闻,家属和医院都出来证明了,交警却就是要罚,理由是,“闯红灯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大于救一个人”。
东莞的交警部门,倒是倾向于不罚,既然如此,是不是必须有乘客出来作证,就是可以讨论的。网约车内应该有录音录像,当时车内情况如何,可以查得到,这比乘客的一个证明,更具说服力。乘客拒绝作证固然可悲,但只要问题能解决,也就只是丑化了他自己,于人并无损。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看。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打死也不闯红灯?如果你这么容易被影响,劝你最好不要看新闻,否则你的三观,将被不断拉低。彭宇案后,舆论争议该不该扶老人。其实,扶的依然扶,不扶的依然不扶。
我们做事的动力,如果不是这件事对不对,而是对方感不感激,必然会失望。什么人都会有,有些人真的连谢谢都不会说一句。但那又如何?为什么要让他影响甚至决定我们的行为?
特蕾莎修女说:当你把你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时,你可能会被反咬一口。但你还是要把你最好的东西献给这个世界。说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间的事,而决不是你和他人之间的事。
我们也许不信上帝,但道理是一样的。如果我们做什么,单纯为了获得别人的肯定,必然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由别人决定着你的喜乐甚至善恶。反过来,既然我们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碰到个别奇葩自然不足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