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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法院:消除铁路周边安全隐患,保障连淮扬镇铁路顺利开通运营

2020-12-14新闻14

“你看现在这个样子多好看啊!高铁从后面过去,坐在车上的人看到沿途这样的风景,心情都会好起来。”看着眼前的绿草如茵,广陵法院新城法庭庭长倪红梅笑着说道,“要知道,就在半个月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模样。”

这片绿地属于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二桥村。多年前,村委会将眼前这片近5亩的土地出租给了耿某经营停车场,之后,耿某又将其中一部分外包给了刘大、刘二、王三这三个表兄弟用于经营海产品冷冻业务。三兄弟用50多个集装箱冷柜组建起了海鲜批发市场,又投入了一些冷冻设备。

之后,耿某因政府拟征收土地与村委会达成协议,于2017年2月停止使用这片土地。不过,就在村委会执管土地时,麻烦事出现了:现场有52个长、宽、高约2.5米的集装箱堆放在此,刘大、刘二、王三兄弟仨主张集装箱等物品的所有权,拒绝将其搬离。

连淮扬镇铁路开通在即,而案涉土地就位于连淮扬镇铁路扬州段沿线,三人拒不清除物品,铁路开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9月,泰安镇二桥村村委会将三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立即清除在原告土地上放置的集装箱等物品。因情况紧急,村委会还向法院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清除案涉土地上的集装箱等物品。因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广陵法院作出相关民事裁定,广陵法院执行局也已做好强制执行准备。

因被告抵触情绪强烈,案件受理后,广陵法院新城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请专业人士前往现场对集装箱价值进行了评估。

“清除集装箱,这既是维护公共利益,也是保护你们个人利益的最好方法。”倪红梅向三名被告耐心释法明理。在多方努力下,11月下旬,三人终于下定决心自行清除集装箱,并立即安排工程车到现场对已经废弃的52个集装箱进行拆解并搬离。

12月9日,距离集装箱清除完毕已过半月,原本堆放着集装箱的空地已经种植了绿化,现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铁轨从一旁穿过延伸到远方,令人心旷神怡。而此前已多次“交锋”的双方当事人也再次来到新城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协议显示,三兄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原告主张权利。这起排除妨害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素材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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