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夏韵)根据上海市交通法规,在外环线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号,违者将受到100元罚款。12月10日上午,驾驶员杨某在杨浦区黄兴路延吉中路路口,遇前方车辆在路口避让行人不动,他鸣号催促,正巧被路口的执勤民警逮个正着。随后,杨某却被警方刑事拘留,这究竟是为何呢?
据了解,当时一辆轿车沿黄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延吉中路路口时向东左转。由于此时路口南北向正是绿灯,轿车驾驶员按照规定停车让行。此时,杨某驾车停在轿车前后方,见前方轿车没有开动,便鸣笛催促,正在路口执勤的民警立即示意杨某靠边停车。
车辆停下后,民警准备对杨某进行教育和处罚。岂料,当杨某摇下车窗后,车内就飘散出浓重的酒气。面对民警询问,杨某否认自己喝过酒,表示是车上其他人喝酒了。民警立即呼叫增援,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过现场测试,杨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0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在证据面前,杨某承认了自己喝酒后驾车的事实。据其交代,他在国顺东路某龙虾饭店吃夜宵时喝的酒,饭桌上共有3人,他喝了2杯黄酒和2瓶啤酒,3人吃喝到早上8点多。随后,自己怀着侥幸心理驾车送两人回家。
目前,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杨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