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会议相关规定有哪些?热门城市:新华区律师 双鸭山律师 长春律师 运河区律师 伊春律师 哈尔滨律师 沧县律师 牡丹江律师 武汉律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
并购重组委究竟由谁管? 老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修订)里提到,在发审委中设立并购重组委。但是11年新修订的去掉了这条。不知道考试的时候怎么选。因为还有一个《关于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决定》并未废止。查看原帖>;>;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第二章 并购重组委的组成 第五条 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7名。并购重组委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设置专职委员。第六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第七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第八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二)熟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三)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五)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纪律的;(二)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四)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五)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并购重组委委员解聘后,中国证监会应及时选聘新的并购重组委委员。
在发审委中设立并购重组委? 个人认为是对的在2011年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仍然有关于这个的规定: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最新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在放松管制方面,本次修订一方面大幅取消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取消审批。。
什么是并购重组委和并购重组委会议?
关于并购重组模拟计算是否需要上发审委的问题 并购重组办法第28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前款规定情形,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本次重组方案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一)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为符合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完整经营实体且业绩需要模拟计算的;第49条第四十九条 经并购重组委审核后获得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业绩在审核时可以模拟计算:(一)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完整经营实体;(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重组方的承诺事项已经如期履行,上市公司经营稳定、运行良好;(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实现的利润达到盈利预测水平。单从这两条的字面意思来看,只要企业符合第49条的规定,就可以模拟计算,而28条规定的上重组委的情况是锦上添花。但现实中是不是按照法规的字面意思理解,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