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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陷入“社会性死亡”的吴女士,只能自认倒霉么?

2020-12-14新闻7

作者:张永群

12月10日,此前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的杭州吴女士再次发声,她态度坚决,表示不接受道歉,赔偿也可以一分不要。她表示已经提起刑事自诉,希望偷拍诽谤者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事情起源于半年前,7月7日,吴女士到小区楼下取快递被偷拍,偷拍者与朋友分饰“快递小哥”和“女业主”的身份,凭空捏造了暧昧的微信聊天记录。引人遐想的视频和聊天记录在各个微信群传播,吴女士莫名成了“出轨少妇”。接下来,她不仅遭受到了网友的攻击,收到了侮辱性短信,承受着邻居和同事议论和侧目,还被公司劝退离职,出现抑郁症状。吴女士说,自己基本上已经“社会性死亡”,至今未找到工作。

面对羞辱又无力辩解,眼睁睁看着网络谣言演变成暴力,延伸到现实中,无力抵抗。只是下楼取了个快递,吴女士的遭遇来的无法预测。而面对遭遇,谁主张谁取证,她要自证清白。8月份,吴女士报警处理,两位嫌疑人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此后,吴女士还在经历网暴余震,而造谣者却早已回归正常生活。这可能也是她在发声中不妥协不让步的原因之一,造谣者付出的代价太低,但受害者的生活却地覆天翻。

这件事也让我们看到,时至今日,网络的力量早已不容小觑。互联网看上去和真实生活有距离,但早已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造谣者认为只是“闹着玩”,但这样的谣言一点都不好玩。网络的无远弗届,让“社会性死亡”拉的更近了。滋长的谣言和信息泄漏的风险,可以形成声势浩荡的讨伐,让现实中的个体无处遁形。

在网络迅猛发展中,信息传播的伦理和规范,需要接受新的审视和建构。网络的力量如果不加节制,就要小心被反噬。谣言和有害信息,消耗着社会成本,也给屡屡侵犯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加强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还规定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面对持续受损的精神和名誉侵害,法律给予了更长的时间进行追责。除去民事途径之外,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诽谤罪自诉,通过刑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就像吴女士一样,面对网络暴力,不少受害者的维权之路漫长且充斥着无力感,还有很多人根本不会诉诸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因此,除了事后的维权、惩戒,事前的多元共治、有效预防也十分重要。这不仅依赖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的完善、监管部门的努力,还需要行业和平台的自我矫正,需要每一位网友的参与。

吴女士的事件应该得到社会层面的反思,为了满足情绪宣泄的需要,有多少人有时间、有意愿去辨别谣言。有时候几个模糊信息一拼凑,就成了网友情绪的发泄口。信息越是模糊暧昧,不少人越是亢奋,将“法不责众”当做护身符,随意挥舞着语言的利剑,众口铄金。

取个快递生活就变了天,吴女士在这场遭遇的起始只是做了一件你我平时都会做的事情。这样说来,她有可能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是我们自己。网络世界里中同样有不可逾越的底线,蠢蠢欲动的键盘侠应该长长记性了,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偏执,否则,在浮躁的舆论环境下,谁都无法独善其身。

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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