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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拉载液化气罐成“移动炸弹”交警卸货转运排隐患

2020-07-22新闻7

7月22日,河北交警大队在辖区雁白桥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电动车拉载一车液化气罐上路行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经核实该电动车驾驶员无危险品运输证,车辆也没有危险品运输标识,如此拉运液化气罐在马路上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经过执勤民警现场批评、交通安全教育,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十分危险,表示绝不再犯。同时,民警联系就近液化气公司对液化气罐进行卸货转运。河北交警温馨提示:无相关安全运输资质证严禁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且电动车未配备灭火器等相应安全设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害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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