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快速出警处置了一起三车追尾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排除险情,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省道313线发生一起三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请求迅速出警处理。执勤民警快速驱车赶往现场,来到事故现场后,立即做好安全警戒并疏导交通,避免二次事故及道路拥堵情况的发生。
随后经执勤民警询问得知,此次追尾事故发生是因为后方小货车跟车距离太近注意力不集中,加上遇到意外发生时操作不正确撞上前方小轿车而导致追尾事故发生。此次追尾牌号为桂FX***1小货车车头严重损坏,车牌号为桂FX***5小轿车车头和车尾变形凹陷和损坏明显,车牌号为桂FM***0小轿车尾部变形凹陷比较轻,事故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民警了解后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桂FX***1银色小货车车主负全部责任,其他两辆事故小轿车车主无责任,事故三方驾驶人均表示对民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示无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