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促进和保障天津自贸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自贸区管理运行模式,市委、市政府部署设立了专司制度创新的法定机构——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以下简称创新发展局)。今年6月,创新发展局正式注册成立。7月17日下午,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赴该局调研,围绕自贸区法院主动对接自贸区改革开放新路径、新模式,为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与创新发展局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副院长孙长华、民四庭相关人员参加。
张长山一行首先听取了创新发展局的设立背景、职能定位、发展目标、队伍建设等情况,以及以推进“六大自由”(投资自由、贸易自由、金融自由、人员自由、国际运输自由、数据自由)为目标开展的制度创新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随后,张长山介绍了自贸区法院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回应自贸区司法需求,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孙长华介绍了自贸区法院法庭设置、人才配备、专业化审判、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工作进展。
张长山指出,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多层次沟通协作机制。及时获取自贸区创新发展前沿制度、政策,主动更新司法理念,促进提升自贸区商事审判能力水平,为自贸区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司法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公正裁判引导行业规则形成,促进新经济、新贸易、新科技等产业健康良性发展。三是加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国际视野,大胆先试先行,积极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商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为天津自贸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管办 齐姗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