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传高桥发生山火?真相来了!
近日,峨眉有网友在网上称高桥发生山火了,到底是怎样的情况?
(警察蜀黍呢?快来,好吓人咯~)
别怕,蜀黍经过核实,真相竟是↓
12月9日,峨眉警方接到一报警电话,高桥镇寨子村1组(小地名“太阳山”)发生山火。
接警后,峨眉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原来是峨眉山市公安局为进一步提升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切实锻炼队伍实战技能,提高森林火案侦破效率,于12月9日在高桥镇寨子村1组(小地名“太阳山”)组织开展森林火案侦查实战培训演练。峨眉山市公安局森警大队、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高桥派出所共20余名民辅警参加。
图为:现场勘查组
图为:调查走访组
图为:秩序组
图为:无人机侦查组
现场勘查组民警对案发现场的起火时间、起火点位置、烧毁林地树木面积等进行了模拟现场勘验;
调查走访组民警对对周边林区视频监控及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
秩序组民警维护火案现场秩序;
无人机侦查组利用无人机对火情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将信息传达到指挥部。
什么?原来是演练?!?!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峨眉公安丨综合编辑:峨眉同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