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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3次申请失败,小区成立业委会为何这么难?

2020-12-12新闻24

原标题:5年内3次申请失败,小区成立业委会为何这么难?

在如今的小区治理工作中,业主委员会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近日,无锡市梁溪区奕盛花园小区的业主沈先生却反映:小区业主们前后三次向社区和街道申请成立业委会,但却多次在筹备过程中被终止。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停车难”问题显著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

▲因车位配比不足,车主将车停在干道两旁

业主沈先生告诉记者,奕盛花园小区2010年交房,目前小区入住率接近100%。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奕淳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带的,但有业主表示,小区存在停车难、门禁监控年久失修等主要问题,因此,他们对物业的服务水平不满意。

业主告诉记者:“我们小区是1532户,目前只有736个车位,车位的配比严重不足,只有0.5不到。消防通道有很多地方都是被阻塞,一旦说发生重大的火灾事故,这个消防车都进不来的,安全隐患非常大”。

三次申请均未果

成立业委会计划“难产”

沈先生说,为了协助解决“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在2015年和2018年,奕盛花园小区 多名业主联名向所在的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申请成立业委会。然而, 两次申请都是走到筹备组阶段,最终不了了之。

2019年10月,业主们第三次提出申请,却收到街道的回函称“将探索适合奕盛花园小区的治理模式”,这让沈先生难以接受:“街道给我们回函说拒绝我们再次成立业委会,所以我们只能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政府还是拒绝我们,但是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我们拒绝承认这个行政复议的内容”。

随后,沈先生和其他几名业主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梁溪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目前这一案件正在审理中。

5年来三次申请都未成功,业主代表们有些灰心丧气。沈先生:“我们三次业委会申请走下来,感觉真的是非常心累,为什么我们成立一个合法的业委会是这么的困难?”

两名业主代表被替换存疑?

业主社区各执一词

▲山北街道发函回复业主成立业委会的申请

奕盛花园小区前两次申请成立业委会,为何在筹备阶段被迫终止?

山北街道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徐凌云介绍说,第一次筹备工作中, 小区业主代表内部存在分歧,难以形成共识;第二次成立筹备组后,街道上报梁溪区住建局对筹备组进行业务培训,但 业主代表却多次未到场参加培训。所以,街道再次发布公告,筹备工作失败终止。

对于山北街道的回复函,业主沈先生却并不认可。他表示,主要原因是 有业主认为2名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不符合条件。他进一步解释,按照规定,业委会筹备组共有7名成员,其中,街道、社区、派出所各1名;另外4名都是业主代表,但新替换的2名业主代表选举方式存疑:“4名业主代表,按理是应该我们公开报名和选举产生的,但是到社区去开会的时候,发现 社区硬塞进了2位没有经过公开报名和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 所以我们是持有疑义和不认可的,我们业主有权利要求成立业委会”。

不过,山北社区方面回复,该情况并不存在。原先自主报名业委会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中,符合条件的不足4人,条件包括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犯罪记录;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未在同一物业管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企业任职等因素。因此,社区进行第二轮征集报名,最终形成了业委会筹备组名单。

对此,投诉人沈先生强调, 原先被替换的2名业主代表也符合条件。

山北社区:

成立业委会时机未成熟

可先成立物管会培养人才

山北街道山北社区城管创建副站长苏国民表示,社区认为,目前奕盛花园小区成立业委会的 人员配备不足, 时机尚未成熟,因此提出成立由业主代表、物业、社区三方共同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苏国民还表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实际上也是在为今后成立业委会创造条件:“通过物管会的运作,培养一些今后能参与到业委会里的人才。然后把我们业主、居委会和物业三家能达成一个默契,今后会为整个小区的管理带来很大程度的改善”。

住建部门:

业主有权申请成立业委会

建议先将业主关系理顺

对于奕盛花园小区多次申请成立业委会未果,当地主管部门是如何看待的?梁溪区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认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委会并不冲突,申请成立业委会是小区业主的权利,但也要考虑到筹备工作多次终止的现实情况。

这名工作人员建议:“条例上有个说法是,多次成立不了业委会,可以成立物管会。但是在物管会成立时,业委会同时也可以进行,没有说不允许他们成立的。不过我觉得其实还是把业主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再成立业委会好一点。不然的话像这种情况下去,还是成立不了”。

奕盛花园小区能否顺利申请成立业委会?我们将继续关注。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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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小区#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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