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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乱贴小广告,封号,抓人!

2020-12-12新闻16

小广告,这种已经被时代抛弃的宣传品,依然执着地污染着我们的视线,破坏着我们的环境。

试问各位朋友,当你早上推门看见洁净的楼道被喷上刺目的红色污迹,当你走出楼门看到平整的墙面被贴满东倒西歪的白纸,你还会觉得这是一种服务上门的体贴吗?你还会把纸条上的号码记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吗?

你肯定不会!相反,你会感觉到被冒犯的厌恶,你会觉得整个心情都会被搞得很差劲!你不想生活在这样的小区里,你不想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这简直野蛮透顶!

没错!就在我们全市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城市之际,一些愚昧的、为了想象中一己之利的人,仍在胡乱张贴这样的小广告,继续破坏我们的城市形象,破坏我们的居住环境,破坏我们的美好心情!

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包头公安绝对不会手软!

在这里,我们想正告那些准备张贴非法小广告的人们:时代变了,广大市民不再买你小广告的账了。我们需要的一切生活服务都可以通过正规网络平台的正规商家获得,方便实惠还有保障,你贴的小广告不仅没有人看,而且大家都把你当成骗子。

你的胡乱张贴行为不仅要遭受全市人民道德上的谴责,更要面临以下法律规制: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电子渠道)》第五部分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中,第4条规定:甲方(使用者)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乙方发现甲方业务号码存在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违规或违约转让、转租、转售、业务号码被公安机关通报、该号码因上述问题被投诉较多等情况的,乙方有权暂停、终止甲方服务,且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亦有相关规定。

简而言之,再乱贴小广告,手机号将被运营商停号,个人将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信用社会,如果因为随意乱贴小广告,被治安拘留,将会计入个人诚信系统,子女考学、入党、参军等都会受影响。

除随意张贴者本人外,承印非法小广告的单位及个人也要被追究责任。对今后再乱张贴、涂写、刻画、喷涂非法小广告的单位、个人,城管部门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毒、涉赌、涉黄等危害社会的非法广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小广告不除,打击整治不止。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这场整治行动中来,坚决抵制随意胡乱张贴小广告,并大力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全民行动起来,共创整洁家园!

来源:24小时警局

#违法违规行为#小广告#乱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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