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腿脚不方便,能不能不去法庭让孙子代办……”为了帮助八旬老人张九珍变更房产证,重庆开州法院干警将巡回法庭搬到了老人家门口。这样暖心的司法服务,正在成为当地法院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常态。
今(11)日,开州区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评估办法》(简称《办法》)已经开始实施,这将作为该院检验人民法庭是否做好助力法治乡村工作的重要评判标准。
家住开州区长沙镇狮子村6组的张九珍老人年逾八旬,2014年,老伴刘英富离世后,张九珍独自一人守在老家。尽管子女多次劝其下山,但老人故土难离,坚持独自居住在山上。一晃又是几年过去,老人居住的几间土墙屋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
既然劝说下山不成,老人的孩子们就打算将老屋翻新重建,可打开房产证才发现,上面是刘英富的名字。一番咨询,得知需要办理继承事宜,将房产所有权人变更才行。
后来,老人委托孙子代为立案。开州法院陈家法庭见老人年事已高,且其居住地交通不便,便上门判案。在现场,承办法官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后,一场院坝庭审顺利完成。
该案只是开州区法院在助推当地法治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据开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专门出台了《办法》中将人民法庭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工作通过细化标准、量化考核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人民法庭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办法》对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形成评估体系的同时,也对人民法庭协调两所助推法治乡村建设作出详细规定。《办法》倡导“一庭两所”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建立“一庭两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巡回联动机制,协调人民法庭驻地派出所在人民法庭设立治安巡逻点,人民法庭在派出所司法所至少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站点或者联合调解室,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此外,建立巡回审判和便民诉讼网络站点设置、人员培训、矛盾化解、工作对接机制,确保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在促进根源化解矛盾方面,建立涉农家事纠纷化解、涉农典型案件培育、涉农纠纷宣传教育等机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