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第二批)名单的公示》,陕西省共有3个园区入选,其中榆林2个,分别为榆林市榆神工业区和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按照《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及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形成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第二批)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
据了解,按照相关政策,入选园区将获两大政策支持:给予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本期编辑 刘雅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