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加评议,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邦玖主持。这是自202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来,该院首次就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被害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司法救助相关法律法规等,并就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说明。经调查,被害人张某某属于一级精神残疾人,与母亲相依为命,二人收入来源仅靠母亲务农及贫困补助,其家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十分困难。经审查,该院认为被害人张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拟为其申请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就被害人的家庭详细情况及司法救助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答。三位听证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自己的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张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我院的救助意见,并对本次听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中因受到不法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解决被害人的燃眉之急,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了检察温度。
最后,简邦玖副检察长对本次听证会进行总结。他表示,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区检察院积极将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涉案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全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此次是该院首次将司法救助案件引入公开听证机制,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感谢各位听证员对该院检察工作的监督。今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的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