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武陟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为22位农民工要回拖欠的工资45.7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5年5月开始,原告陈某、李某等22人在被告应某经营的武陟县某机电配件加工厂上班。自2018年11月起,应某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共计45.7万元。陈某、李某等人多次催要,应某出具了欠条,但一直推诿不付,故陈某、李某等人于2020年7月诉至武陟县法院。
立案庭庭长张丽平考虑到22位农民工诉讼的案由是追索劳动报酬,为了更加便捷、高效地化解纠纷,建议其进行诉前集中调解。在征得这22位农民工的同意后,诉前调解中心负责人李保定对案件展开调解工作。
“我们都是普通农民家庭,就指着这点打工赚的钱过日子,法院可得为我们做主啊!”22位农民工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被拖欠了一年半,他们心急如焚,情绪非常激动。李保定先是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用心倾听诉求,同时表示法院一定会保障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后,李保定向被告应某确认了拖欠工资的事实,然后从情理法多方面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番规劝和引导,被告应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错误行为,但目前资金确实紧张,请求宽限一定的时间筹措资金。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应某在2020年8月28日前向陈某、李某等22名原告共支付45.7万元工资款,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拖欠了一年半的工资终于有了结果,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非常感谢武陟法院!”农民工陈某激动地说道。
今年,受疫情影响,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类案件增多,武陟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妥善处理好讨薪案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