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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12月11日讯(记者 杨亚红)12月1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今年9月,河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从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民生服务、物业管理、智慧社区五个方面对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进行了统一规范,旨在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2月1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河北省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记者 李昭 摄
聚焦居民自治,提高居民参与程度。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选优配强社区干部,建立健全职业准入、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管理考核、激励保障、职业退出等制度。其中,要加强楼门长队伍建设,注重把党员志愿者推荐为楼门长,有条件的区(市、县)可给予楼门长必要的通讯费等补贴。
聚焦民生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实行“一口受理、一口办结、一口回复”。建立健全错时上下班、代办服务等制度,让群众好办事、办成事。完善政府购买各类社会力量服务的政策措施,特别要聚焦特殊群体,将困境儿童、高龄独居老人、独居或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做到困难群众、独居老人、残疾家庭、流动人口、失业人员每月必访。
12月1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河北省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记者 李昭 摄
聚焦物业管理,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完善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将业主满意度评价、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评价纳入考核范围。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
根据小区特点,与业主协商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方式,确保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在街道、社区两级设立物委会,配齐社区物业管理员,建立物业协商处置机制,协商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不具备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职的小区,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在街道(乡镇)物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物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建立物业协商处置机制,按照“议题收集—确定议题—会议协商—执行决策—监督反馈—居民评价”程序处理物业矛盾纠纷。
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河北研究起草了《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印发。
聚焦智慧社区,有效运用数字技术开创新局面。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数据传输渠道,开发面向居民生活的智能化应用场景,合理规划布设社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推进“互联网+党建+社区+服务”,打造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智慧社区平台,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